个体年报怎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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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年报申报应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捐赠支出明细表、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明细表、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广告费支出明细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坏账损失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检一次,每年的一月份到三月份需要验照贴花。个体营业执照有效期是4年,到期更换,年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样。验照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协议和店铺房照的复印件。年检已取消。改成年度报告,每年一月份到六月份报送上年的年度报告。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需要带的资料: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打印)。

2、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3、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身份证及复印件。

6、协会会费缴款收据。

7、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综上所述,个体经营依照国家规定需要每年进行年检,并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候。除此之外,个体经营户还要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包括百分之三的增值税,百分之五的营业税,百分之二的个人所得税,其他税费按照标准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社会团体管理规定有哪些

*****民政局

二0一一年工作总结

2011年,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促发展、统城乡、惠民生、保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工作宗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在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职能目标全面完成

(一)承办的3件便民惠民实事圆满完成

一是积极宣传免费婚检。年初与相关部门协调建立了联动机制,将******院确定为婚检定点医院,为做好宣传工作,在婚姻登记处设置了婚姻登记流程和免费婚检告知栏,明示免费婚检的优惠政策、医疗机构和检查流程,为新婚当事人发放免费婚检告知书和婚检知识宣传单,积极引导当事人树立科学婚育理念,自觉接受免费婚检。

二是优抚对象危房改造效果明显。于年初启动实施了“荣居工程”,共筹资***万元,对***个乡镇***户优抚对象危房进行了修缮,使其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三是疾病医疗救助不断规范。将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经医保报销后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大病和慢性病分类救助,开展了农村低保家庭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按医药费总额20%的比例救助,切实提升了医疗救助效果。截止目前,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万元,救助大病和慢性病患者*****人。

(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完善了低保操作规程,配置了低保工作专用车,加大审核监督力度。截止目前,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659户,28255人,城镇月人均补差216元,较上年提高26%;农村月人均补差88元,较上年提高为35%。

二是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明显提升。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名,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元,较上年提高11%;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元,较上年提高20%。为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对五个五保供养服务中心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建立了五保对象指纹录入年审制度,加强了“沼气池、菜地、圈舍”三位一体设施配套,其中****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在建设温室大棚的基础上,新建****平方米的标准管理房一处,筹资15万元建设标准化厕所一处,150平方米的养殖圈舍和饲料加工厂一处,新套围墙400延长米,以自产自供方式有效提高了院民生活质量。

三是救灾防灾扎实有效,完善修订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形成县乡(镇)村三级上下对应、相互衔接的救灾应急体系,截止目前,累计下拨救灾款****万元,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筹资*****万元建设****平方米的救灾仓库一处,提高了救灾应急能力。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将****社区确立为减灾示范社区,以“国际减灾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了***次大型宣传活动,共悬挂条幅****幅,制做展板****块,发放宣传单*****余份。

四是救助管理规范发展。解决了救助站多年无办公场所问题,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服务制度,配置了微机、打复印器材,设立了救助热线,实现了全省救助信息联网。截止目前,救助遣送外来流浪乞讨人员*****人。

(三)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双拥创建成果不断巩固

一是优抚政策全面落实。优待抚恤补助较上年分别提高***元,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时期老复员军人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元、***元、***元;带病还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元、***元。截止目前累计发放资金***万元,及时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平泉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全面贯彻落实,通过“纳入医保、政府补助、优惠减免”三项措施,将优抚对象全部纳入“一站式”医疗保障,使优抚对象住院综合补助比例均达到70%以上。截止目前,共办理医疗补助****笔,报销医疗补助资金****万元。

二是双拥共建不断创新。组织驻平部队及全系统干部职工160人,植树近千株;制订了平泉籍子弟兵立功受奖制度,每年安排1万元资金,对在部队获得嘉奖以上荣誉的平泉籍军人军属给予表彰和奖励,使军地双拥共赢局面不断巩固。

四是陵园管理不断规范。制定出台了《平泉县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明确了烈士陵园长效管理机制,年内筹资***万元新建了占地11亩的*****烈士陵园,增强了我县爱国主义教育宣传能力。

(四)城乡社区统筹发展,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不断加强

年初,县委、县政府将农村社区建设列入乡镇年度考核,结合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全面推开农村社区建设,目前已完成****个村的社区建设工作。城市社区“四有一创”建设稳步推进,出台了《****推进“四有一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基本实现了“有人干事、 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有章理事”,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不断推进。

(五)坚持依法行政,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地名管理不断加强,按省政府的要求,出台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了工作机构,聘用7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地名普查工作,目前正在组织编写地名普查目录。

二是老龄服务不断拓展,按照省厅、市局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筹建 “农村互助幸福院”***个,完成了居家养老服务“一键通”呼叫系统设备安装。截止目前,共为354名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万元,办理老年优待证***个。

三是社团、收养登记依法进行。完成了***个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年检工作,新登记社团****个,民办非企业**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8个,年内为****名孤儿补发上年生活费***万元。

四是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加大《殡葬管理条例》宣传及殡葬执法监察力度,年内开展殡葬执法****余次,火化尸体****具。

五是婚姻登记规范管理。婚姻登记完成全省联网,安装了身份证识别系统,实现信息直接录入,截止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3215对;离婚登记821对;补办789对;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714份,合格率均为100%。

二、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一是党务工作。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做好新经济组织争创指导工作,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党员卡片、党建工作台帐;整理规范党务公开目录,设立党务公开专栏,扩大党员干部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与****社区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为群众服务意识。完善党员学习制度,将理论学习与政策落实相结合,坚持做到“三有,三到位”即:有考勤、有笔记、有体会;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学习内容到位。年内纳新党员2名,培养积极分子1名。按照完成了党费收缴,党报、党刊征订及县直工委部署的其

他临时性工作。

二是精神文明建设。结合“人民满意城市”创建,积极打造“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单位。以节日庆祝为契机,加强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植树节”期间开展了军民“共植双拥林”活动;“七一”期间组织参观老****县委革命遗址,进行党性教育,开展了“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筹资4000元慰问农村特困党员10户。“重阳节”期间,对烈属光荣院、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及县内部分高龄老人进行了节日慰问。“双拥宣传月”期间,开展了慰问驻平部队文艺演出、退役士兵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军民共建活动。同时,不断加大民心工程宣传力度,制定了宣传报导有奖激励制度,年内在县级以媒体刊发信息30余篇,编发《民政信息》14期。

三是党风廉政工作。在全系统中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治理”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制订了《行政权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及风险点,对中层干部实行任前戒勉谈话,开展了听证质询和中层干部评议活动,增强了公职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意识。坚持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

四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健全了岗位责任、首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服务事项公开承诺等工作制度,及时公开、公示行政职权运行情况,不断提升民政公信力。规范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有18项行政许可及服务项目入驻县行政审批大厅,有两项行政管理权限委托乡镇代办。

五是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了“治庸治懒治散治奢治乱”专项治理及“干部百日下基层”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分批深入到乡镇村组、服务对象家中,了解民情,解决民难,截止目前,全局共走访困难群众100人次,为群众解决难题80余件。窗口服务不断加强,实施了低保审批直通车、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等惠民便民措施,树立了民政良好形象。

三、开放项目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招商引资工作。2011年我局引资任务为***万元(其中社会引资1000万元),截止目前,我局共引进政策性资金****万元,为年度任务的229%;社会性资金****万元,为年度任务的150%。

二是项目谋划工作。2011年我局谋划项目任务为2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6000万元的“殡仪事业发展中心”和投资1200万元“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两个项目的谋划工作。

四、综治及信访稳定工作扎实开展

综治信访防控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坚持在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实行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认真研究预案,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础和萌芽状态。保持信访渠道畅通,坚持局领导班子轮流接访制度,对涉及民政的重大疑难案件和上级交办的重要案件,坚持谁分管谁负责、一包到底,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解决,及时反馈,至今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事件。

此外,计划生育、贫困村帮扶、后进支部转化、花卉园区及新民居帮建、防汛、防火包乡镇等临时性工作均圆满完成。

五、存在问题

一是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量大人少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二是城乡低保及五保供养保障水平较低,离省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短缺,严重影响着低保、五保等救助工作的入户审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殡葬执法力量较弱,殡葬管理服务还处在自然状态,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强制措施。

六、2012年重点工作谋划

2012年我县民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大局,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以服务民众为目标,以发展民主为依托,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手段,创新思维,真抓实干,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扎实有效的开展救灾工作。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县乡(镇)村三级上下对应、相互衔接的灾害应急体系。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广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二是加大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完善城乡低保公示制度,实行定期普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保障线提高到****元;城镇低保保障线提高到为***元/月。三是完善城乡特困群体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探索疾病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医疗救助效果,2012年计划筹集资金***万元,救助困难群众***人。四是规范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以人员配置、服务质量、制度完善为重点,不断规范五保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入院供养,实现供养比率的逐年增递。

(二)不断推进双拥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建立优抚优待抚恤补助标准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完善抚恤补助资金使用和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动态管理优抚定补人员。二是巩固“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不断丰富双拥共建形式,积极营造全民拥军氛围,做好第七届省级双拥模范县迎检工作。三是加强散葬烈士墓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做好烈士陵园管护长效机制的制订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工作。

(三)不断加强城乡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建设。一是结合平泉县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有计划的推进农村撤并村和城中村改居,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全覆盖工作。二是做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后续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村干部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村干部的社会服务和开拓创新能力。

(四)不断强化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加强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体现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发挥突出、对当地经济有带动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二是加强全县地名规范管理,完成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三是认真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做好“农村互助幸福院”筹建及老年人“一键通”服务网络建设。四是加强孤儿保障,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县内孤儿普查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五是结合“全国殡葬改革示范活动”,做好****殡仪馆改扩建工作。六是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实现全国信息联网,按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完成婚姻登记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七是做好活性炭厂改制工作。

二0一一年十二月四日

 在平凡的学习生活中,很多人都经常追着老师们要知识点吧,知识点也可以通俗的理解为重要的内容。掌握知识点有助于大家更好的学习。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社会团体管理规定有哪些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团体管理规定有哪些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为了动员一切资源,实现军事、工业赶超目标的国防优先和重工业优先的战略,并为了确保这一战略的实现,对社会生活实行了全面干预与控制。

 社会团体管理规定有哪些

 一、加强和规范社会团体内部管理

 1.健全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

 社会团体要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监事)制度,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立。会员(代表)大会是社会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数量少于200个的,应召开会员大会履行职权;会员数量多于200个的,可按一定比例在会员中选举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履行职权。社会团体应合理控制理事(常务理事)会规模和负责人数量,除特殊情况外,理事人数一般不超过会员(代表)人数的1/3,常务理事一般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负责人数量一般为5至15人。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均要成立监事会,其他类型社会团体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监事会或设立监事。社会团体秘书长一般为专职。

 2.明确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会员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不得少于规定数量;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社会团体对其住所应有独立的使用权,不得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场所醒目位置应悬挂单位名称牌匾;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要及时整改,确有困难的可与业务范围相近、组织类型相同的社会团体归并重组。

 3.健全社会团体选举制度。

 社会团体成立,由主要发起人负责选举工作;社会团体换届,由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举工作。社会团体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监事,应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有30名以上的会员(代表)联名荐举,可获得候选人资格。积极推动选举表决事项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进行改选换届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须有符合法定人数的会员(代表)、理事出席方能召开,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社会团体根据会员数量的增加,在规定范围内需适当增补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并以适当方式向全体会员公告。主要发起人或理事会可差额提名候选人进行选举,鼓励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支持社会团体聘任秘书长。

 4.健全社会团体民主运行机制。

 社会团体要以章程为核心,建立健全民主运行机制。章程明确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必须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民主决策,不得由个人专断,更不能被个别人或少数人所利用或掌控。涉及社会团体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要依据章程提交会议研究决定。为加强集体领导,社会团体可建立会长(理事长)办公会制度,在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由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集体研究处理社会团体内部日常事务。监事应列席理事(常务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应列席会长(理事长)办公会。

 5.严格执行社会团体会费管理规定。

 社会团体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必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应当有2/3以上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出席)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员或者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确定,会费收支情况每年必须向会员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他人和单位加入社会团体,不得借行政行为搭车收费、摊派会费、派捐索捐、强拉赞助。会费标准额度应当明确,不得具有浮动性,制定不合理的,要及时进行整改。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申领、发放、保管、使用、缴销等管理,要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把票据管理情况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依法对违规使用会费票据的行为作出处理。

 6.加强社会团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社会团体的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社会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用于发展与该社会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社会团体要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独立的财务账户。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开设银行账户。社会团体换届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均要进行财务审计;结合年度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不定期进行抽查审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逐步对社会团体实行政府委托性财务审计。

 7.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

 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必须按照章程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的标准应该统一,不得设立与该社会团体宗旨、业务范围无关的分支机构或活动内容、承办事项与该社会团体无关的代表机构,不得在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代表)机构,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不得以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分支(代表)机构在外活动应当使用全称。社会团体要切实加强对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其分支(代表)机构有关情况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8.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社会团体换届、年会、培训、联谊交流、展览会、研究成果、出版会刊、涉外事宜等情况,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宗旨和业务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在法定时限内办理章程核准手续。

 9.建立完善社会团体信息公开制度。

 社会团体要主动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和财务工作报告以及经理事会研究有必要向会员公开的其他信息;要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情况等。全市性社会团体要逐步建立自身的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会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鼓励社会团体建立和完善信息平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建立公共信息平台,为社会团体发布信息和社会监督创造条件。

 二、加强和规范社会团体监督管理

 10.改革社会团体审批制度。

 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团体全面实行直接登记。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筹备环节的审批,将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下延至县级登记管理机关。

 11.严格社会团体登记审查。

 社会团体的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和拟任负责人在该行政区域的相关行业、学科、专业和领域应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行业协会商会应由该行业或区域的龙头企业发起,发起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行业协会商会一般不吸收个人会员。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一般由会长(理事长)担任。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签署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其他负责人担任,应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社会团体已延期1年仍不换届的、社会团体负责人已达到规定的最高任职年龄或已满两届的,不得再批准其延期换届或超龄、超届任职。依法开展年度检查,对年度检查不合格且未按规定改正或未接受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要予以相应处罚。

 12.规范社会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市级以下社会团体不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13.加强社会团体诚信自律建设。

 对失信社会团体,探索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行业协会商会均要签署诚信承诺书、研究制定自律公约,鼓励设立专门的诚信自律工作机构。

 14.规范领导干部兼职。

 按照省纪委等单位《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皖组字〔2013〕18号)、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皖组字〔2014〕16号)等文件要求,从严控制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没有兼职批文的一律不予登记、备案。实行政社分开,推进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与社会团体脱钩。

 15.规范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各级政府部门向社会团体转移职能需依法按规定程序办理后方可实施。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将可由社会团体承担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由社会团体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团体承担。加强政府向社会团体购买服务的绩效评价,每年按时向社会公布社会团体名录和信用记录,对守信社会团体予以支持激励,对失信社会团体予以限制或禁止。

 16.推进社会团体评估。

 加强社会团体评估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各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工作办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动员社会团体积极参加评估,扩大评估工作覆盖面,注重评估结果运用,通过评估工作促进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建立评估与年检、执法联动机制,对内部制度不健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社会团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的社会团体,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登记。

 三、完善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发挥各级党委领导下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切实加强和规范对社会团体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各级要建立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登记管理工作队伍,强化政府监督。

 18.加强社会团体党建工作。

 切实加强对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在同级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的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结合业务抓党建的工作机制。坚持应建尽建、应派尽派,抓好社会团体组建党组织工作,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扩大社会团体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在社会团体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以“比作用发挥,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比诚信奉献,争做优秀***员”为主要内容的“双比双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

 19.加强培训宣传。

 加大社会团体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法律政策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树立社会团体依法规范发展的典型,使广大社会团体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建立社会团体不规范行为的舆情监测和有效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十问十答)

 1.社会团体指的是什么?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请问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哪个部门?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3.成立社会团体需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4.哪些不属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5.

 5.哪些单位可以担任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6.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不得低于多少?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7.社会团体应当申请注销登记的情形?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8.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时限要求?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9.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10.社会团体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社会团体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关于“个体年报怎么申报”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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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雁的头像
    海雁 2025年07月18日

    我是伍月号的签约作者“海雁”

  • 海雁
    海雁 2025年07月18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个体年报怎么申报”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个体年报怎么申报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个体年报申报应填写...

  • 海雁
    用户071807 2025年07月18日

    文章不错《个体年报怎么申报》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