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事业单位改革有何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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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属事业单位的所有组织改称“社会组织”,分类改革

将原属事业单位的所有组织改称“社会组织”,再对社会组织作分类:第一类是准行政组织或称行政执行机构,即不属政府行政机关而承担某些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政府职能主要是制定政策、法规和规划;常规性、执行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具体事务,由准行政组织承担。这类组织主要由政府财政拨款,合理收取服务费用。第二类是事业组织,即从事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等各项事业的组织,是国家批准的为提高人民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而设置的独立法人核算单位。它们不以营利而以社会公益为目的,面向社会自主从事公共或准公共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由于此类事业组织对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政府应在政策和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第三类是社会中介组织,即非政府的社会事务管理组织,其特点是以自身服务收入而独立生存,但又与企业不同,因为它的职责是促进社会领域的自律和发展,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各种各类事务所、信息中心、职业介绍所等属此类。三类社会组织各有特点,可分类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方案。

改革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变自上而下单向管理为双向协商协议管理

事业单位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体系中的各单位不仅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不同的作用,而且隶属关系、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资金来源等都不尽相同。政府自上而下单向直接管理已证明不利于事业的发展。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已形成共识,但如何间接管理则还有待研究。间接管理不能只理解为放权和监督,因为这仍是单方面的政府行为,放权和监督也难于到位。事业单位的管理改革不仅政府有发言权,事业单位本身更有发言权,采取双向协商协议管理方式比较可行。所谓双向协商协议管理,指政府在政策和财政上支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就有职责和义务协助政府完善公共管理。事业单位要求政府给予哪些方面的支持、政府要求事业单位完成哪些职能,这都不能由一方说了算,应双方协商,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这种协议应分类分层并经反复多次协商而形成,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一经形成,即成为双方的行为准则。任何一方有违协议,均以协议为依据追究责任。

大力发展和完善基层社区自治组织

社区是由生活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形成的共同体,是社区成员参与日常管理和其他活动的场所。社区成员以共同需要为基础,以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为特征,体现共有、共治、共享,在社会管理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我国,随着企业制度、住房制度、福利制度、医疗卫生制度等改革,涉及家庭和个人的许多利益已从原单位剥离出来,发展和完善社区组织,大量与人们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问题都可以在社区内自行解决。社区难以处理的问题才由事业单位处理,事业单位才能真正承担其职能。如果科、教、文、卫、体、流动人口及环境保护等等方面的所有问题都要由国家批准和支持的事业单位处理,事业单位势必不堪重负,纠纷冲突可能越来越多。发展和完善社区组织,还是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举措,是事业单位改革能否成功的必备条件。

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政策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三、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7.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9.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这只是指导意见,具体到每个地方怎办,也有人为因素在里面。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针对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事宜,省编办副主任、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东民接受了专访。

问:为什么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答:我省事业单位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同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主要有四方面:一是事业编制规模总体偏大。我省事业编制总量在全国排名靠前,与人口、地域面积和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大量人力资源、政府资产和财政资金配置在事业单位等非生产部门。二是事业机构重复分散设置。很多职能相近或交叉的事业单位重复分散设置在不同主管部门,导致人财物力重复投入。三是事业功能定位不清。一些事业单位变成了“二机关”,偏离了公益性宗旨;一些应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的单位异化为机关或收费组织,成为“红顶中介”;一些事业单位占有土地、林地等资源,参与市场竞争,严重偏离了公益目标。四是一些事业单位规模过小,业务能力受限。在人员编制较少的事业单位中,真正从事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往往不足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影响了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和质量。

问:本次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什么关系?

答: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不是对之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否定和另起炉灶,而是事业单位改革整体布局的两个阶段,分类是前提,机构改革是其延伸和深化。

问:本次改革的任务和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机构改革,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事业单位内部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5%;市(地)、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0%,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0%。

问: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怎么改?

答: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推进:一是全面压缩现有事业单位编制规模。二是大力精简事业单位机构数量。具体来说,“空壳”事业单位一律撤销;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省直编制30名及以下单位、市(地)编制5名及以下单位、县(市)编制3名及以下单位要重点推进机构整合;省直编制5名及以下单位原则上一律撤并。通过整合撤并,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20名及以下编制规模的事业单位最多只可保留1个;优化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按整合后单位职责任务确定合理的事业编制规模;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事业单位整合。重点是科研、报刊、干部教育、培训疗养、地质勘查、工程勘察设计、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服务等领域事业单位。三是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相衔接,全面清理和剥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实行以市县属地化执法为主的管理体制。四是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区分不同事业单位经济效益,实施不同改革政策。经济效益较好的先期转企;经济效益一般的创造条件转企;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予以撤销或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五是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去市场化。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开展分类回头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举办企业),不得取得经营性收入;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从事的竞争性业务及收入进行清理规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从事面向市场的竞争性业务并取得竞争性经营收入。

问: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是什么关系?

答: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协同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党政机构改革,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工作步骤,抢前抓早,倒排工期,力争9月底前完成第一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避免与党政机构改革相互交织。同时,要提前梳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权情况,尽快提出改革意见,做好与主管部门新“三定”规定的有效衔接。主管部门不管是否涉及整合撤并,都要继续按原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不出现责任缺位、工作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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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逸仙仙 2025年07月18日

    我是伍月号的签约作者“逸仙仙”

  • 逸仙仙
    逸仙仙 2025年07月18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我国对事业单位改革有何指导意见”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我国对事业单位改革有何指导意见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

  • 逸仙仙
    用户071807 2025年07月18日

    文章不错《我国对事业单位改革有何指导意见》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