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船山是号,原名是王夫之。
王夫之(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字而农,号姜斋,晚年隐居石船山,故后人称之为“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明遗民。“武夷先生”王朝聘之子。中国明清之际思想家、学者、诗人、词人,“四大启蒙思想家”之一。
王夫之四岁时入家塾,七岁时通读十三经,后又学五经经义和诗文,王夫之十四岁中秀才,后又学诗,并自创诗歌。崇祯十五年(1642年),赴武昌乡试,中举。崇祯十七年(1644年),清军赶走李自成,攻占京城。
王夫之听到惊天国变,写成《悲愤诗》,举起“反清复明”的旗帜,挺身战斗。后奔波于湖北、湖南之间,企图调停何腾蛟与堵胤锡矛盾,无果,退回到故乡衡阳,与“匡社”管嗣裘等在衡阳举兵起义。
永历元年(1647年),投桂王,抗清未果。返衡阳,隐姓埋名。清康熙三年(1664年),写成《永历实录》。康熙十四年(1675年),迁居石船山。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王夫之去世,享年七十四岁,葬于大乐山高节里。
王夫之文学成就
情感是王夫之于诗歌的基本要求。诗歌创作经由唐诗的巅峰状态发展至宋明以来,多有偏颇之处。在王夫之看来,诗歌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以情感为其主要特征,不能以学理来代替情感.更不能以其他文体或学问来代替诗歌。
“陶冶性情,别有风旨,不可以典册、简牍、训诂之学与焉也”。诗以道性情,道性之情也。性中尽有天德、王道、事功、节义、礼乐、文章,却分派与《易》《书》《礼》《春秋》去,彼不能代《诗》而言性情,《诗》亦不能代彼也。
决破此疆界,自杜甫始。梏侄人情,以掩性之光辉;风雅罪魁,非杜其谁耶。王夫之对于模糊诗歌与史书的“诗史”类作品不甚推崇,在《唐诗评选》中尤为可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王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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